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意见》(綦江委发〔2011〕1 号)文件精神,教育系统各学校、卫生系统各医院,原则上保留,仅作名称变更。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明确綦江区各学区和学校机构名称的复函》(綦编办〔2012〕21 号)文件,将原綦江县东溪镇永久中心小学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永久小学。我单位属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78.9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83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堡坎、操场等维修维护项目,项目收支增加;2024年中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职工超额绩效及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978.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25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堡坎、操场等维修维护项目,项目收入增加;2024年中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职工超额绩效及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等,故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13万元,占99.2%;事业收入7.8万元,占0.8%;经营收入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78.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83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堡坎、操场等维修维护项目,项目支出增加;2024年中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职工超额绩效及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其中:基本支出915.47万元,占93.5%;项目支出63.46万元,占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71.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3.72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堡坎、操场等维修维护项目,项目收支增加;2024年中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故财政拨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1.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8.14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堡坎、操场等维修维护项目,项目收入增加;2024年中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职工超额绩效及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故财政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12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3.72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堡坎、操场等维修维护项目,项目支出增加;2024年中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职工超额绩效及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12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职工超额绩效及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643.18万元,占6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98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93万元,占2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36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发放了以前年度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退休教师中人一次性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36.75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教职工减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7.27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教职工减少,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5.47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878.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1.35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职工超额绩效及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等;二是2024年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了以前年度社保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7.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4.79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一是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要求,大幅缩减一般性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没有产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3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本年国培、市培项目增加,教师培训费增加。本年度差旅费支出2.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47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本年国培、市培项目增加,教师差旅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会议室LED显示屏。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63.4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学校的整体情况较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区教委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74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