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校由于集团化办学,从原来的九年一贯制学校转为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健康适龄儿童,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 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义务教育,教育人,培养人,使其个性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2024年,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内设机构数量和中层干部职数的通知》(綦教工委〔2021〕59号)文件本单位共有三个内设机构,职数3人,20234年末该校实设内设机构3个(党政办、政教处、总务处) ,实有中层干部 3人。学校编制数为26人,实际在编人员25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退休人员54人,在校学生115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45.0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57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22-2023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45.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57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22-2023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23万元,占99.0%;事业收入8.84万元,占1.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45.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57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22-2023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其中:基本支出755.70万元,占89.4%;项目支出89.36万元,占10.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实行收付实现制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36.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09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22-2023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6.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0.09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22-2023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53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22-2023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0.09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22-2023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53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22-2023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497.66万元,占5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53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调整了2022-2023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34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0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和保险结构。
(3)卫生健康支出28.11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64.11万元,占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形成。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实行收付实现制无结转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70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729.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7.56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由于增加了2022-2023年绩效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造成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教职工福利费、教职工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
公用经费25.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02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学生减少,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 、培训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年初预算未预算此项支出,故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上年支出数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支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41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大多召开腾讯会议,没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9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采用线上培训居多,减少了培训费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35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了节省经费,街道内不产生差旅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 %。主要用于采购会议室LED显示屏和多功能一体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 89.36万元;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自评。
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杨月梅023-4869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