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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

2. 按照区委要求,督促检查市委、区委重大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办落实市委、区委领导的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

3. 收集、处理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以及各镇街、各部门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和区委报告。

4. 围绕中央、市委和区委的中心工作,开展普遍、专题、重点的调查研究,及时为区委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5. 负责区委全委会、常委会或常委扩大会、区委书记办公会、区委工作会、区委专题会等会议筹备、会务组织、记录整理、会议服务、议定事项发布等工作。

6. 负责区委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刷、文件刊物发送,负责上级党委文件的分发、传阅、清退、销毁、归档工作。

7. 负责区委的公务接洽工作,安排协调区委领导同志的内事和有关外事活动,承办属于区委接待的工作。

8. 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牵头协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的工作。

9. 负责区委和区委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10. 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管理。

11. 负责全区保密管理,负责全区商业秘密和区域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监管工作。

12. 负责全区密码管理和密码通信保障服务工作。

13. 承办区委及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为区委工作机构,挂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研究室、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国家保密局)、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要局(重庆市綦江区密码管理局)牌子。下设一个事业单位: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含挂牌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内设科室12个,编制数50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57.16万元,支出总计1,457.1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64.89万元、增长33.4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最新工资政策的调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公务员(参工人员)日常考核奖励收入、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相关收入、事业人员薪级晋升及公务员晋档晋级相关收入;二是增了一个项目,全区党代会经费99万元(五年一次);三是社会保障经费收入的增加,由于最新工资政策的调整使工资收入有所增长,使以此为基数核算的职工社保收入随之增长。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4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9.5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40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94万元,占57.40%;项目支出598.03万元,占42.60%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20万元,较上年增加45.5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4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27万元,增长32.7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最新工资政策的调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公务员(参工人员)日常考核奖励收入、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相关收入、事业人员薪级晋升及公务员晋档晋级相关收入;二是增了一个项目,全区党代会经费99万元(五年一次);三是社会保障经费收入的增加,由于最新工资政策的调整使工资收入有所增长,使以此为基数核算的社保收入随之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5万元,增长3.17%一是年中调整预算增人增资涉及相关工资收入、社会保障费收入等刚性支出调增;二是区委成立了群团改革专项小组及办公室,20164月到10月追加了区群团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31万元,增长29.44%一是根据最新工资政策的调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公务员(参工人员)日常考核奖励收入、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相关收入、事业人员薪级晋升及公务员晋档晋级相关收入;二是增了一个项目,全区党代会经费;三是因处置一台特种专业用车,新购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四是增加了区群团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经费;五是社会保障经费收入的增加,由于最新工资政策的调整使工资收入有所增长,使以此为基数核算的社保收入随之增长。年初预算数减少8.65万元,下降0.61%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6.56万元,占80.24%;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84万元,占13.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3万元,根据最新工资政策的调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公务员(参工人员)日常考核奖励支出、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相关支出、事业人员薪级晋升及公务员晋档晋级相关支出,使以此为基数核算的社保支出随之增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25万元,占3.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工资政策的调整,使以此为基数核算的医疗保险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8.31万元,占2.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9.06万元,较上年增加214.3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工资政策的调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公务员(参工人员)日常考核奖励支出、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相关支出、事业人员薪级晋升及公务员晋档晋级相关支出,较上年人员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46.88万元,较上年减少88.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减少保留公务用车数量,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照节约型机关要求,推行无纸化、网络办公,减少纸质资料、文件印发。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因处置一台特种专业用车,新购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2万元。三是公车改革后,减少保留公务用车数量,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四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32.00万元,主要用于保密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规定符合处置要求,处置后新增一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5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街镇调研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减少保留公务用车数量,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36.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政府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招商引资、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3,6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58元,车均购置费32.00万元,车均维护费5.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用车4辆,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 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 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8656873

区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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