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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检查和反馈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督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党委、政府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区领导的重要批示,并及时反馈情况;对区级部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管理;针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收集重大信息,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情况和建议;协调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

(二)机构设置。督查室编制7名,实有人员10人。其中在编在岗7人,借调1人,志愿者1人,聘用驾驶员1人。内设机构3个,综合业务科、督查督办科、目标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

(四)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48.59万元,支出总计248.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6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人员减少及相应的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均相应有所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8.8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0.61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减少;二是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保障日常开支和运转,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84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9.7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1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用于督查室发展经济、对外宣传咨询、督查室工作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印刷等工作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0.50万元,占73.34%;项目支出61.99万元,占26.6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万元,增长65.13%,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不精准,未能调整预算支出,造成小部分项目决算支出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8.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1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减少;二是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保障日常开支和运转,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全部用于财政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7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1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用于督查室发展经济、对外宣传咨询、督查室工作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印刷等工作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0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基本支出没有全部实现支出,部分公用经费出现结余。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万元,增长65.13%,主要原因是预算不精准,未能调整预算支出,造成一小部分项目决算支出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41万元,占81.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0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减少。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89万元,占1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全部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4万元,占3.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部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9.35万元,占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全部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8万元,增长81.55%,主要原因是增加志愿者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6万元,下降67.7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政策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全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今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没有产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没有产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主要用于督促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58.1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全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油价调整。

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来人学习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86.51%,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1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驾驶员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8万元,增长81.55%,主要原因是区委区政府督查任务加大增加了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等;二是因项目增多而相应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室更新空调、计算机等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3061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91018

 区督查室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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