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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老干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2224号文件,老干部局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2.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3.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

4.了解、掌握全区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组织老干部开展为党的事业宣传正能量活动。

5.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各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区各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    7.负责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健康休养,参观工农业建设成就。协助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西南服务团团史研究会、区门球协会等涉老部门开展好工作。    8.负责各地老干部来区参观考察、健康休养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9.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10.完成区委、市委老干部局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按照綦编2012170号文件,老干部活动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有:

1.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全区性文体活动。

2.负责老干部三八节、区内参观考察、健康休养、重阳节等重大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

3.负责指导老干部文娱、棋牌、钓鱼、门球、乒乓球、文学宣传报道、读书学习、书画摄影收藏八个兴趣活动小组开展日常活动。

4.协助做好每月一次的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5.组织老干部参加市委老干部局开展的中国竞技麻将、门球、乒乓球、歌咏比赛等相关活动。

6.负责老干部活动场所的整洁、有序、管理,为老干部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7.指导老干部正确使用健身、活动器材(具),做到文明活动、规范操作。

8.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按照綦编2012170号文件,关工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委领导的要求做好关工委日常工作。

2.协助委领导做好对基层关工委工作的指导。

3.负责各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4.充分发挥办公室当好参谋、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内外的职能。加强与市关工委工作联系,及时上报各种信息、表册;了解掌握各工作团及基层关工委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情况,不断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5.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对青少年教育相关问题的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6.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及相关文字材料。

7.做好各类文书资料的档案管理。

8.主办编发关心下一代工作简报。

9.承担上级关工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委下属组成部门,本单位属正处级行政机构。

(三)单位构成。

按照綦编2012224号文件,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服务管理科;按照綦编2012170号文件,所属二个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重庆市綦江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靠老干部局)。

)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我单位由区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28.99万元,支出总计1,228.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96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楼装修费、老干部活动室购置器材、新办公楼家具和设备购置项目。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17.6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4.17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楼装修费、老干部活动室购置器材、新办公楼家具和设备购置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7.63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3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0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7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楼装修费、老干部活动室购置器材、新办公楼家具和设备购置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1.84万元,占27.62%;项目支出869.41万元,占72.3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万元,增长144.19%,主要原因是机关未休年休假结转8万元,办公家具、设备购置结转0.76万元,办公楼装修结转16.23万元,生育保险结转0.01万元,事业奖励性绩效(非统发) 结转1.99万元,养老保险结转0.65万元,医疗保险结转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7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楼装修费、老干部活动室购置器材、新办公楼家具和设备购置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4万元,下降0.70%。主要原因是部分离退休干部因自身原因或在原单位已经参加了体检,没有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体检,产生的结余体检费由财政收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3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7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楼装修费、老干部活动室购置器材、新办公楼家具和设备购置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39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部分离退休干部因自身原因或在原单位已经参加了体检,没有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体检,产生的结余体检费由财政收回。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万元,增长144.19%,主要原因是机关未休年休假结转8万元,办公家具、设备购置结转0.76万元,办公楼装修结转16.23万元,生育保险结转0.01万元,事业奖励性绩效(非统发) 结转1.99万元,养老保险结转0.65万元,医疗保险结转0.1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9.76万元,占93.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59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部分离退休干部因自身原因或在原单位已经参加了体检,没有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体检。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66万元,占3.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后社保费用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7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后医保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6.25万元,占1.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元,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后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未休年休假补助、日常考核奖励、目标考核奖励。公用经费6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2万元,增长229.75%,主要原因是公务通讯补助、公务交通补助由人员经费调整为公用经费,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1万元,下降52.0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2〕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5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慰问离退休老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外出参观活动及比赛、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老干部外出参观活动及比赛、脱贫攻坚走访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2.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及区县委老干部局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6万元,增长140.00%,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2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6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0万元,增长165.31%,主要原因是公务通讯补助、公务交通补助由人员经费调整为公用经费,差旅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下属事业单位区关工委使用)、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离退休干部活动器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31.71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代发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预安排)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11万元,执行数为5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离休干部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代发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预安排)

行业主管部门

区委老干部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委老干部局

项目实施期限

2018.1-2018.12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53.11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53.11

其中:财政性资金     

53.11

区级

其中:财政执行数

53.11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保障13个离休干部生活

40%

40%

100%

40%

40

提高离休老干部生活质量

30%

30%

已完成

30%

30

重大事项纳入局办工会讨论率(%)

2%

2%

100%

10%

2

一般业务经分管领导同意率(%)

2%

2%

100%

2

资金支出流程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管理制度率(%)

2%

2%

100%

2

资金收入符合收支管理制度率(%)

2%

2%

100%

2

工作人员按岗位职责履行职责率(%)

2%

2%

100%

2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100%

10%

5

社会公众满意度

5%

5%

100%

5

资金执行率

10%

10%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已100%完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继续按照相关政策,按月按时发放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不挪用不占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3606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老干部局

                             2019年10月18日\

2018年度老干部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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