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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指导和协调所属各个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工作;联系指导本辖区内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工作。

2.组织和推动本地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学术交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相关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

3.按照《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规定,宣传和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其他各类社会科学知识,开展培训、咨询服务工作。

4.促进社会科学学术团体之间、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之间的联系和协同攻关。

5.负责组织本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在市社科联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辖区社科机构和专家申报市级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6.积极办好相应的学术刊物,搞好理论阵地建设。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区社科联内设办公室1个职能科室。无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0.36万元,支出总计80.3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8万元、增加47.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0.3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5.78万元,增加47.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0万元,占96.94%;年初结转和结余2.46万元,占3.06%。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8万元,增加47.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其中:基本支出53.61万元,占66.71%;项目支出26.75万元,占33.2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采购支出在上年末及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0.3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5.78万元,增加47.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4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8万元,增加47.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其中:基本支出80.36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0%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采购支出在上年末及时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6万元,占86.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9万元,占7.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万元,占4.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3万元,较上年增加22.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公用经费41.04万元,较上年增加4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万元,下降94.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8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3.87万元,增加37.18%,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正常办公的办公耗材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只有1个运转性项目,根据财政局要求,运转性项目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3566。

綦江财发〔2019〕458号附件2--2018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区社科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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