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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调查研究和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定向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监督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关系;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有关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检查和处理全区有关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内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并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做好有关干部的管理等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8)指导全区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统战理论培训工作。

    9)负责指导全区统战工作和统一战线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统战系统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区民宗局、侨联实行归口指导;负责全区统战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

    10)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对台工作、侨务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及相关工作任务;对全区的涉台工作实施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的对台工作、侨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侨属工作及台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

    11)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台湾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为区委工作单位,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3个职能科室和1个统战服务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綦江区统战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32.70万元,支出总计432.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3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32.7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53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7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3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其中:基本支出202.09万元,占49.97%;项目支出202.35万元,占50.0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的社保资金单位缴纳部分下达单位较晚,未来得及使用,另调配的其他资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2.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3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76万元,下降14.0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收入;二是由于支付模式的调整,年初预算的指标由统战部调剂到其他单位使用(如: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区委出题、党派调研”工作经费等),从而减少了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3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02万元,下降19.67%。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收入。二是由于支付模式的调整,年初预算的指标由统战部调剂到其他单位使用(如: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区委出题、党派调研”工作经费等),从而减少了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的社保资金单位缴纳部分下达单位较晚,未来得及使用,另调配的其他资金缴纳。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06万元,占86.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41万元,下降21.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51万元,占8.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是3月份有1人退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3万元,占3.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是3月份有1人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9.63万元,占2.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3月份有1人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2万元,增长11.01%,主要原因是2018年进行了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9万元,下降26.21%,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5万元,下降24.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94万元,主要是用于台湾农业、科级方面的交流发展。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06万元,下降25.7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2次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1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基层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从实施公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1万元,增长73.55%,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务车年限已久,产生的维修费用较去年有所增加。二是扶贫、调研等工作项目和工作量的增加,产生的燃油费等较去年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4.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台湾考察团来綦考察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6万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5万元,下降72.8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7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60.5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会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万元,下降22.8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1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1万元,执行数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建、整治人行便道5条,整治山坪塘1口,新建饮水过程1个,新建文化广场1个,新建蜂场1个,扩建便民服务中心1个。二是充分发挥该项目资金使用率,为少数民族人员多的和落后的地区改善出行环境,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获得社会对工作的认可,获得人民的肯定。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区委统战部

项目实施单位

区委统战部

项目实施期限

2018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5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50

其中:财政性资金     

50

区级

其中:财政执行数

5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产出:新建、整治人行便道5条,整治山坪塘1口,新建饮水过程1个,新建文化广场1个,新建蜂场1个,扩建便民服务中心1个。

新建、整治人行便道5条,整治山坪塘1口,新建饮水过程1个,新建文化广场1个,新建蜂场1个,扩建便民服务中心1个。

100%

40%

40

 

效益:充分发挥该项目资金使用率,为少数民族人员多的和落后的地区改善出行环境,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充分发挥该项目资金使用率,为少数民族人员多的和落后的地区改善出行环境,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100%

30%

30

 

管理:结合工作实际,项目申报、下达、实施、验收合理,资金支出合理。

结合工作实际,项目申报、下达、实施、验收合理,资金支出合理。

100%

10%

10

 

满意度:获得社会对工作的认可,获得人民的肯定

获得社会对工作的认可,获得人民的肯定

100%

10%

10

 

资金执行率:50

50

100%

10%

10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行业部门主要领导:曾祥明           

实施单位主要领导:曾祥明  项目评价人员:危李

项目评价日期:2019.9.14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2336

统战部--2018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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