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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綦编〔2012217号文件,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指示,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的要求,制定、实施全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基层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镇街党(工)委和区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的换届审批工作。

    2.负责制定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意见,并进行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会同区纪委安排、指导、检查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研究制定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做好党员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4.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区委统战部制定和实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

    5.负责向区委提出全区各部委办局、镇街领导干部以及其他由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审批手续。

    6.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区委对于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党组(党委)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7.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市管干部的考察、办理任免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及手续;配合市级有关部门考察市属驻区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8.牵头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研究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负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工作。

    9.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委党校的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市委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修有关工作。

    10.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负责对全区贯彻执行人才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参与全区优秀专家和科技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和联系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区人才信息库;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

    12.负责承办区管干部的任免工作;牵头研究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处级非领导职务及其他享受处级待遇的干部的任免;办理区级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任免;牵头承办区组织人事联席会,办理区级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一般干部的调配、安置等相关工作。

    13.指导、检查全区组织、人事、政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14.负责全区组织、干部信息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组织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全区党建信息网站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员、党组织信息库和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电教播放(站)点建设,健全和完善全区电教网络。

    15.承办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和区干部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6.管理区委非公工委工作。

    17.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18.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按照《关于调整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17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委下属单位。按照綦编〔2012217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调研信息科、干部科、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监督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考核科、组织科(挂党代表联络科牌子)、非公党建工作科。区委组织部机关干部行政编制19人,派驻纪检组3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行政人员17人,派驻纪检组3人,机关工勤2人。

    设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能职责有:1、负责制定全区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组织、管理、指导、实施全区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工作。2、负责制定全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指导基础设施建设立项、工程实施、运行维护、评估验收和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编制全区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计划,组织协调、交流引进、开发制作全区通用教材和特色教材。4、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5、负责制定远程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全区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活动。6、负责建设和维护好綦江党建网页,发展信息网络作用,并利用党建网络平台等宣传全区党建工作的典型事迹,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7、负责干部声像、图片资料的采集录入工作,以及区委组织部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工作。8、负责指导组织部机关做好信息管理维护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全区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维护。9、负责全区党建网络舆论工作。10、承担区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11、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党员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12、负责区内外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13、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老党员、困难党员的生活补贴发放工作。14、负责党内统计工作。15、负责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评先选优和表彰奖励有关事宜。16、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7、负责大组工网“12371”党建信息平台各项工作。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参公人员6人。

    重庆市綦江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1、负责保管干部人事档案,积累档案史料;收集、鉴别和清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2、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3、登记干部职务变动情况。4、按规定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5、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6、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7、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8、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9、指导、培训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重庆市綦江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95.48万元,支出总计995.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93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92.7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1.23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算等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7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09万元,下降7.4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以及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38.86万元,占55.17%;项目支出437.88万元,占44.8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5万元,下降54.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基本完成,只有少量项目未验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9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23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算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64万元,下降40.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09万元,下降7.40%。主要原因是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算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2.34万元,下降41.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剂。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5万元,下降54.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基本完成,只有少量项目未验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84万元,占88.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2.31万元,下降44.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75万元,占6.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1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25.35万元,占2.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0万元,增长153.1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万元,下降14.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06万元,下降65.9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基层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从实施公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59万元,增长116.77%,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务车年限已久,产生的维修费用较去年有所增加。二是扶贫、调研等工作项目和工作量的增加,产生的燃油费等较去年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8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65万元,下降98.9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33 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会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7万元,增长166.1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5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3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中心搬迁,采购电脑设备及档案柜、档案监控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19.2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9.2万元,执行数为9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就2018年群团服务专项资金作简要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服务群众功能、提升群团组织知晓率、增加群众对群团组织的认同、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的知识技能水平。完成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根据组织活动开展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金额,保障活动的高效性、可持续性。

 

 

 

   2018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2018年群团服务专项资金

行业主管部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项目实施单位

区妇联、团区委、区文联、区社科联、区红十字会、区法学会

项目实施期限

2018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3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3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3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3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2018年群团服务专项资金

产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服务群众功能、提升群团组织知晓率、增加群众对群团组织的认同、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的知识技能水平。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服务群众功能、提升群团组织知晓率、增加群众对群团组织的认同、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的知识技能水平。

100%

40%

40

 

效益:完成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根据组织活动开展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金额,保障活动的高效性、可持续性。

按照组织活动开展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金额,确保活动的高质量性,保障活动的高效性、可持续性。

100%

30%

30

 

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履行好参政议政、服务经济发展、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履行好参政议政、服务经济发展、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100%

10%

10

 

满意度:能够获得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对群团组织活动工作认可

能够获得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对群团组织活动工作认可

93%

10%

9.3

 

资金执行率:300

300

100%

10%

10

    

99.3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行业部门主要领导:           

  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肖敏    项目评价人员:朱国安

       项目评价日期:2019918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8662533

组织部2018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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