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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67号)文件,区文联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倡导德艺双馨,积极扶持中青年优秀文艺人才,努力培育和壮大全区文艺人才队伍,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艺术水平。

2.联系指导全区各文艺社团工作,加强社团建设,提高其活动能力和创作水平,繁荣全区文艺创作。

3.面向基层开展文艺展演、培训、交流等活动,为基层培养文艺人才,促进基层群众文艺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4.负责编辑出版文艺刊物、书籍、画册、音像作品等,汇集展示全区文艺创作成果。

5.负责对全区文艺骨干、重点作品、文艺品牌的评选、推介工作。

6.为文艺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创作条件,依法维护其进行文艺活动的合法权益。

7.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文联和文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加强与其他区县(市)文联的联系与交流。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按照《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由区委宣传部代管。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67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事业)机构,内设机构1个,是办公室。  

  (三)机构改革情况。我单位不涉及。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4.08万元,支出总计224.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8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变化、工资结构调整以及新增了党建工作经费1.5万元和“三节”文体活动调剂专项资金7万元。 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1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0.9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0万元,占41.99%;项目支出129.28万元,占58.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69.3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进度支付相关费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变化、工资结构调整等导致人员支出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2万元,增长17.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群团服务专项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补)专项资金—基础文艺文化作品编辑以及“三节”文体活动调剂专项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9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2万元,增长8.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3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了文艺活动的开展数量。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69.3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进度支付相关费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34万元,占82.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3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补)专项资金—基础文艺文化作品编辑经费10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81万元,占5.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等导致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1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等导致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4.43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等导致支出增加。

6)其他支出7.00万元,占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0万元,增长61.52%,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8万元,增长47.18%,主要原因是文艺活动开展的次数增加导致水、电、印刷费、办公费用等日常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71.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下降55.2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持有公函的工作联系及文艺交流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71.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下降55.26%,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1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8万元,增长47.18%,主要原因是文艺活动开展的次数增加导致水、电、印刷费、办公费用等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空调、办公桌、笔记本电脑、《綦江文艺》设计印制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的项目资金中没有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56273

重庆市綦江区文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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