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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补充说明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17.17%,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通上年相比较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没有公务车辆购置,较上年支出减少了0.00万元,下降0.00%。同时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今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78万元,费用支出较上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1.47%。较上年支出数少1.95万元,下降11.66%。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2.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政法委督导检查工作、市内其他区县的考察学习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7万元,下降44.58%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访问,较上年支出减少了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没有人员出国(境)访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本部门没有人员出国(境)访问。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今年没有公务购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今年没有公务购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7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的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格执行节约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万元,下降11.6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的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格执行节约制度。

     公务接待费2.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政法委平安建设工作督查、铁路护路督查、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到我单位检查涉法涉诉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60.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要求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7万元,下降44.5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要求和标准执行。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3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61.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会议,到基层收集线索的用车次数增加,各类会议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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