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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綦编〔2012217号文件,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指示,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的要求,制定、实施全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基层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镇街党(工)委和区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的换届审批工作。

2.负责制定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意见,并进行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会同区纪委安排、指导、检查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研究制定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做好党员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4.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区委统战部制定和实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

5.负责向区委提出全区各部委办局、镇街领导干部以及其他由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审批手续。

6.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区委对于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党组(党委)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7.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市管干部的考察、办理任免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及手续;配合市级有关部门考察市属驻区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8.牵头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研究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负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工作。

9.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委党校的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市委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修有关工作。

10.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负责对全区贯彻执行人才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参与全区优秀专家和科技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和联系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区人才信息库;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

12.负责承办区管干部的任免工作;牵头研究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处级非领导职务及其他享受处级待遇的干部的任免;办理区级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任免;牵头承办区组织人事联席会,办理区级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一般干部的调配、安置等相关工作。

13.指导、检查全区组织、人事、政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14.负责全区组织、干部信息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组织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全区党建信息网站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员、党组织信息库和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电教播放(站)点建设,健全和完善全区电教网络。

15.承办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和区干部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6.管理区委非公工委工作。

17.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18.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4号),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信息和保密工作办公室)、调研信息科、干部科(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公务员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群众工作科、巡察工作联络办公室)、考核科、组织科、非公党建工作科、人才工作科。

区委组织部机关行政编制2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实有行政人员22人,机关工勤2人。

组织部下设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能职责有:1.负责制定全区党员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组织、管理、指导和实施全区党员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工作。2.负责制定全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指导基础设施建设立项、工程实施、运行维护、评估验收和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编制全区远程教育教学计划以及资源建设计划,组织协调、交流引进、开发制作全区通用教材和特色教材,组织开展全区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活动。4.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党员干部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5.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党员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各项工作。6.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以及困难党员慰问工作。7.负责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评先选优和表彰奖励有关事宜。8.负责运用各类平台,宣传全区党建工作典型事迹,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9.负责全区党员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大组工网”“12371”党建信息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党建网络舆论工作。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员5人。

重庆市綦江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1.负责区管领导干部、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党群序列事业单位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3.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4.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5.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6.协助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3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3个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作为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增加或加强以下职责:

1.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对外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调整后,区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对外交流活动等。

2.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职责。

3.负责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4.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老干部局。

5.负责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207.41万元,支出总计1,207.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93万元、增长21.2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支出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8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96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68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8.7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38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640.36万元,占53.94%;项目支出546.76万元,占46.0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降低)8.33%,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7.4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1.93万元,增长21.2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96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1.82万元,下降44.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7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38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2.11万元,下降45.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剂。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经费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1.57万元,占88.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3.05万元,下降48.0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00万元,占5.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6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决算时指标未列支。

(3)卫生健康支出29.23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

 (4)住房保障支出35.32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66万元,增长58.6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6万元,下降56.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着力打造节约型机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和职能职责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9万元,下降46.9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基层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16.31%,主要原因是因公务车年限已久,产生的维修费用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3万元,下降46.34%,主要原因是从实施公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出行减少,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了。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编制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68.4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2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82万元,下降56.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打造节约型机关。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2万元,下降90.36%,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严控会议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复)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387.7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1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大多数项目均按时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产业人才引育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9万元,执行数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成功创建2个院士工作室、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育产业人才92人、教育系统人才89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171人,完成区内40名专家人才的走访慰问,服务对象比较满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安排为预安排,无相关预算安排的测算表,预算安排精准性不够;二是未与引育的人才签订任务书、协议书,进行合约管理,对引育人才未能进行考核管理;三是未能单独建立产业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产业人才引育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四是部分资金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五是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监管不够;六是区产业人才引育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安排的精度,制定产业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对产业人才引育专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严格落实产业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的合规化使用;二是强化产业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三是与引育的人才签订任务书、协议书,进行合约管理,对引育的人才按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产业人才引育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符合标准的人才享受到政策,进一步吸引产业人才来綦,推进綦江经济社会的发展。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表单位(盖章):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项目

名称

产业人才引育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分)

98

业务主管部门

行财科

联系人及电话

黄燕023-48655637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9

159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159

159

100%

10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统筹推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创新人才引育政策,搭建人才引、育平台,组织实施一批人才项目,开展区内专家走访慰问。

统筹推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成功创建程京、刘学忠两名院士工作室,成立旗能电铝有限公司和区人民医院两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培育产业、教育、卫生健康系统人才352名,走访慰问40名专家人才等。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分)


创建院士工作室

10

≥1

2

100%

10


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0

≥1

2

100%

10


引育产业人才

20

≥80

92

100%

20


引育教育系统人才

20

≥80

89

100%

20


引育卫生健康系统人才

20

≥120

171

100%

20


社会满意度

%

10

≤100

80%

80%

8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一是人才数量不足,部分单位未及时申报人才评审,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人才未享受到优惠政策;二是人才评审启动时间较晚,导致产业、教育、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分别只享受462个月的岗位补助;三是只兑现部分优惠政策,产业、教育、卫生人才均只兑现了每个月的岗位津贴,购房补助、市外探亲公共交通费、个税契税等优惠政策未兑现;四是部分人才经费调剂使用于档案中心装修和干部培训。
  
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应评尽评、应享尽享;二是动态评审人才,滚动更新人才库,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肖敏    绩效评价负责人:              经办人:黄燕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1: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2019年产业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2049


附件下载: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2019年产业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pdf
(组织部)附件2.2019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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