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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綦编〔2016〕26号件,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綦江区妇女联合会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同时承担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主要职责是: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为妇女儿童服务,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2.团结、动员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开展各类培训提升女性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6.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

7.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发展同各地妇女的友好往来,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8.负责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二级单位)。

按照綦编〔2016〕26号件文件设立本部门,重庆市綦江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按照綦编〔2016〕26号件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综合部、妇女发展部(挂维权部牌子)、家庭儿童工作部。

(三)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涉及机构改革情况,编制数有变动。根据《关于调整区妇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綦委编〔2019〕19号)文件,区妇联机关行政编制由5名调整为6名(控制使用数为5名),另将2016年群团改革时市级相关单位“减上补下”划转的3名事业编制调整到区妇联机关;区妇联所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事业编制由6名调整为3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06.92万元,支出总计306.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1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精简会议活动费用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0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1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条压减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92万元,占100.00%。无事业基金弥补,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0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5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精简会议活动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6.54万元,占57.92%;项目支出128.25万元,占42.0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未及时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6.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31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精简会议活动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1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精简会议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08万元,增长44.2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群团改革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和增人增资。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5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精简会议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94万元,增长43.20%。主要原因是增加年中追加安排群团改革专项经费和增人增资经费所的使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未按时支付结转的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69万元,占87.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94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群团事业发展资金78.8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7万元,占7.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万元,占2.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7.80万元,占2.5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7万元,降低7.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9万元,增长190.28%,主要原因是对人员经费进行了规范补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标准,规范了公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与机关工委共3家单位共同使用1辆公车。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车。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妇联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2.4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5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9.68万元,增长114.29%,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费用与机关统一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维修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39.8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创新开展“幸福密码 启慧万家”巡讲,到基层开展各类讲座培训,培训费有所增加。

其中事业单位綦江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车改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也无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13.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群团服务专项资金和党建工作经费、调整办公室购置设备等项目执行率都达到了100%,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带领基层妇联组织,服务妇女儿童,深化群团改革。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万元,执行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服务全区妇女、儿童74万余人,深入基层开展技能培训、家庭讲座、文艺活动等提升妇女群众素质,节假日开展暖心帮扶,围绕党委政府开展“五大巾帼行动”等。二是参与活动妇女群众满意率达95%。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表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

项目名称

2019年群团事业发展资金―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

联系人
   及电话

夏宗佼4865628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33

33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33

33

100

/

     区级资金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作要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巾帼行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思想引领、素质提升、节日活动、妇女维权、巾帼建功及暖心关爱);大力推进家庭建设工作(“幸福密码   启慧万家”行动);推动儿童发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殊儿童等困难帮扶及暑期儿童工作);强化组织阵地建设(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贯彻妇儿《两纲》《两规》。

服务妇女儿童质量继续提升,覆盖妇女儿童人数50万人,妇女儿童满意度98%,资金执行率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困境儿童个案辅导人数

3.50%

8

8

100%

3.5

困境儿童团辅覆人数

3.50%

163

163

100%

3.5

举办妇女法制宣传讲座场次

场次

3.50%

6

6

100%

3.5

举办妇女法制宣传惠及人数

人次

3.50%

80000

80000

100%

3.5

关爱活动覆盖人次

人次

3.50%

12471

12471

100%

3.5

各类技能(素质)培训惠及人次

人次

3.50%

1112

1112

100%

3.5

打造脱贫攻坚市级示范基地个数

5.00%

1

1

100%

5

举办女性创业创新活动场次

场次

3.50%

5

5

100%

3.5

开展各类家庭建设活动场次

场次

3.50%

100

100

100%

3.5

家庭建设活动覆盖人次

人次

3.50%

12300

12300

100%

3.5

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户数

3.50%

5000

5000

100%

3.5

网络主题活动覆盖人次

人次

3.50%

7856

7856

100%

3.5

新媒体发稿数量

4.00%

107

107

100%

4

覆盖人群满意度

≥85%

5.00%

≥85%

98%

100%

5

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个数

5.00%

36

36

100%

5

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个数

         个

5.00%

282

282

100%

5

妇联干部及执委培训人数

4.00%

671

671

100%

4

开展劳动技能比赛场数

3.50%

1

1

100%

3.5

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讨论率

%

10.00%

100

100

100

10

资金支出流程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管理制度率

%

10.00%

100

100

100

10

资金执行率

%

10.00%

95

100

10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妇联综合部,48663123。

附件下载:

綦江区妇联2019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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