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其它单位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区纪委监委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委 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81号)文件规定,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委(以下简称区纪委)与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2.区委巡察办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82号)文件规定,设立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设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委。一是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办理市委巡视办交办的事项;二是传达贯彻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相关议定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三是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四是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五是配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六是办理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下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留置管理中心。

3.区委巡察办内设机构(2个):综合业务科、联络督查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9年底新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綦江区留置管理中心。由于留置管理中心未纳入2019年预算编制,其账户尚未建立,故未纳入2019年度决算填报范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333.31万元,支出总计3333.31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均增加1319.93万元,增长65.56%。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70人(新增75人,调出5人)、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整、职务变动、晋档晋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调整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33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9.93万元,增长65.56%。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大幅增加、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等待遇提标、业务量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33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9.93万元,增长65.56%,主要原因2019年人员大幅增加、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业务量增加,导致总体支出增加。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4.82万元,较上年减少5.5万元,降低1.0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职工未休年休假补助未发放;二是古剑山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款未完成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三是古剑山留置场所监控设备等采购经费未完成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5.09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等待遇调标等。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5.43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大幅增加,较上年末增加70人,同比增加134%,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等待遇提标等,同时业务量也大幅增加。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四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6.28万元,占7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3.89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03.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94.53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5.09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等待遇调标等。比年初预算增加1241.79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依据上年人员情况编制,未准确预计2019年人员增加数量,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大幅增加。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8.4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325.43万元,增长89%年初预算增加697.87万元,增长42.34%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大幅增加,较上年末增加70人,同比增加134%在岗在职人员津补贴等待遇提标等,同时业务量也大幅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4.82万元,较上年减少5.5万元,降低1.0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职工未休年休假补助未发放;二是古剑山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款未完成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三是古剑山留置场所监控设备等采购经费未完成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6.28万元,占比70%,较年初预算增长42.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实有人员大幅增加,较上年末增加70人,同比增加134%,年初预算依据上年人员情况编制,未准确预计2019年人员增加数量。同时人员津补贴等待遇提标,业务量也大幅增加,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3.89万元,占比7%,较年初预算增长1.63%,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大幅增加,导致社会保障缴费相应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03.7万元,占比3%,较年初预算增长2.6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大幅增加,导致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费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94.53万元,占比2%,较年初预算增长2.56%,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大幅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6.02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2019年实有人员大幅增加,较上年末增加70人,增长134%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0.97万元,占比98.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万元,占比1.36%。公用经费45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52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纪委监委机关人员大幅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同时新增的6个派出监察室及区委巡察组的日常开支均由区纪委监委承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减少25.84万元,主要原因三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24.43万元,但由于公车总数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5.77万元;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7.1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也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17.7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3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更新采购1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取送、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通行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6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单车量相应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77万元主要是单位公务车总量增加,产生相应公车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8.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区外单位到我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检查指导办案工作、调研及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更新购置1辆,购置费为17.7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76万元//年;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7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65万元,较上年增加339.15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区纪委监委人员增加70人,增长134%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同时新增的6个派出监察室及区委巡察组的日常开支均由区纪委监委承担。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2019年度共有公务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元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47.79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447.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达到预期效果,完成了工作任务,使财政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用。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我单位无重点专项,现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加强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执法能力,项目满意率及资金执行率均达到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举办2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察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共计160人次,二是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专题培训8期,三是开展综合业务专题培训4期,四是自办纪法研修专题培训讲座1次。绩效目标自评表如下: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经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经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48670922


附件下载:

2019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