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其它单位

中共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领域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5.统一管理全区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管理民族行政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民族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和推动落实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6.统一管理全区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统一管理全区对台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对台统战工作,管理对台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台工作,指导推动涉台宣传、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等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调处理对台事务,保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

8.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侨情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我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落实港澳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政策,联系港澳有关党派、团体和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全区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负责联系、培养全区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全区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1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12.协助管理各街道党工委、各镇党委统战委员。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工作。领导区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受区委委托,代管区侨(台)联、区中华职教社。做好全区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同时加挂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牌子。内设职能科室为5个,分别是办公室、党派科、民族宗教科、经济侨台科、调研科。下属1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统战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綦江区委统战部机关和重庆市綦江区统战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 设立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牌子),并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内设职能科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为5个,分别是办公室、党派科、民族宗教科、经济侨台科、调研科。下属1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战服务中心。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年初綦江区委统战部和原綦江区民宗委均为独立一级预算单位,因机构改革区委统战部加挂重庆市綦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牌子,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财务实行统一管理,故2019年统战部决算公开信息也包括原民宗委的财务决算合并部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12.02万元,支出总计712.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32万元、增长64.5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增加部分包含原民宗委的收支部分。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3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35万元,增长46.5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增加收入决算数为原民宗委的预算收入部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4.0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9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3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92万元,增长58.0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增加支出决算数包含原民宗委职工工资、社保等公共经费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部分。其中:基本支出344.61万元,占53.90%;项目支出294.75万元,占46.1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0万元,增长157.11%,主要原因是市级对宗教场所的维修补助资金,要求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因疫情等原因2019年未完工,故未能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2.0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9.32万元,增长64.5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增加财政拨款收入部分为原民宗委的预算部分;增加财政拨款支出部分包含原民宗委职工工资、社保等公共经费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35万元,增长46.5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职工工资、社保等公共经费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37万元,增长42.5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原民宗委的预算收入部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9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92万元,增长58.0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合并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原民宗委职工的工资、社保以及项目支出等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70万元,增长22.3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合并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原民宗委职工的工资、社保及项目经费等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0万元,增长157.11%,主要原因是市级对宗教场所的维修补助资金,要求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因疫情等原因2019年未完工,故未能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9.76万元,占85.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89万元,增长35.4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合并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原民宗委职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经费及项目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48万元,占9.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5万元,下降21.53%,主要原因是我部2019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调出2名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14.85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3万元,下降19.21%,主要原因是我部2019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调出2名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16.27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2万元,下降31.90%,主要原因是我部2019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调出2名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77万元,增长69.8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合并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人员经费决算数为原民宗委职工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万元,增长78.2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合并实行统一管理,增加公用经费决算数为原民宗委职工的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其他商品和福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9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4万元,下降51.3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宗教场所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从实施公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5万元,下降31.96%,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从实施公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了。

公务接待费2.9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台湾考察团来綦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5万元,下降29.4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3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信息网络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5万元,增长77.3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合并实行统一管理,增加的机关运行费为原民宗委运行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万元,增长22.4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民宗委的职能职责合并到统战部,原民宗委与统战部实行合署办公,财务合并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了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季度学习交流会议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9万元,增长616.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阶层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等培训班班次和人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3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26万元,市级资金90万元),执行数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93.7%,白云观市级部长维修经费因工程量和疫情的影响2019年未完工,计划于202010月前完工;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党外人士暑期谈心活动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各民主党派、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侨台代表人士暑期谈心活动1次,参加人数120人次,活动时间区内3天,区外3天。二是着眼政党关系和谐,为中共和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交流搭建了平台,为全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三是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党外人士对区委区政府的政治认同,提升党外人士对区委区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谈心时间有限,二是谈心的形式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多种多样的谈心方式。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党外人士暑期谈心会经费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战部

联系人
及电话

马洪伟:4866509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15

15

100%

10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着眼政党关系和谐,搭建中共和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交流平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与各民主党派、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侨台代表人士暑期谈心活动,原则上区内3天,区外4天内,人员100人左右,为全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着眼政党关系和谐,搭建中共和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交流平台,8月组织一次与各民主党派、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侨台代表人士暑期谈心活动,区内3天,区外3天,人员120人,为全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参与活动人数

人次

20

≥100

120

100%

20

活动时间

20

≤7

6

100%

20

提升政治认同

%

25

≥95

98

100%

25

党外人士满意度

%

25

≥90

98

100%

2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党外人士对区委区政府的政治认同,提升党外人士对区委区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谈心时间有限,谈心形式比较单一。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多种多样的谈心方式。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2336


附件下载:

(统战部)2019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