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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区纪委监委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委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81号)文件规定,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委(以下简称区纪委)与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2.区委巡察办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82号)文件规定,设立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设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委。一是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办理市委巡视办交办的事项;二是传达贯彻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相关议定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三是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四是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五是配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六是办理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下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留置管理中心。

3.区委巡察办内设机构(3个):综合业务科、联络协调、督查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855.93万元,支出总计3,855.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2.62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总收支中包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347万元,另外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也导致总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24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2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入中包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347万元,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0.2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615.7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47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36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较上年增加560万元,事业运行较上年增加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1.89万元,占71.7%;项目支出985.96万元,占28.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74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且2020年支付以前年度预算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剩余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55.9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2.62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总收支中包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347万元,另外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也导致总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2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入中包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347万元,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9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5.7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36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较上年增加560万元,事业运行较上年增加7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22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74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以前年度预算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剩余工程款,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0.84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在公用支出方面尽量节约开支,构建节约型机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2.15万元,占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15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编在岗人员总体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04.13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2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编在岗人员总体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20.73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8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编在岗人员总体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5.46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6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76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在公用支出方面尽量节约开支,创建节约型机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9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05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7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4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公车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压减经费要求,减少公车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5.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单位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兄弟单位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日常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3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更加务实节俭,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减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8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7.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55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日常办公费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本年度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全市信访片区会议、纪检监察业务片区会议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8万元,增长189.8%,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安排,2020年度组织干部到川大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支出2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达到预期效果,完成了工作任务,使财政资金发挥了效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无重点专项,现将巡察专项经费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巡察专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保障全区巡察力量,有效提升了全区巡察干部能力水平发挥了巡察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项目满意率及资金执行率均达到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的部署和要求2次;二是开展巡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2次;三是开展部门巡察工作21个;四是开展(村社区)巡察工作50个;五是对被巡察对象整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25个,巡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达95%绩效目标自评表如下: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表单位(盖章):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巡察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程彩48670922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

90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90

90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开展政治巡察,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要求,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的部署和要求

5%

1

2

5%

5

开展巡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

5%

1

2

5%

5

开展巡察工作(部门和街镇)

25%

21

21

25%

25

开展巡察工作(村社区)

25%

20

50

25%

25

对被巡察对象整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

20%

=25

25

20%

20

巡察工作群众满意率

%

10%

90

95%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0922


附件下载:

中共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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