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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领域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5.统一管理全区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管理民族行政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民族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和推动落实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6.统一管理全区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统一管理全区对台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对台统战工作,管理对台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台工作,指导推动涉台宣传、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等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调处理对台事务,保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

8.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侨情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我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落实港澳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政策,联系港澳有关党派、团体和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全区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负责联系、培养全区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全区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1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12.协助管理各街道党工委、各镇党委统战委员。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工作。领导区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受区委委托,代管区侨(台)联、区中华职教社。做好全区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同时加挂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牌子。内设职能科室为5个,分别是办公室、党派科、民族宗教科、经济侨台科、调研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08.83万元,支出总计708.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3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职工晋升晋级增资;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含退休职工死亡抚恤);三是新增实践创新项目,获得市级(寺观庙堂维修补助资金)资金支持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06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职工晋升晋级增资;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含退休职工死亡抚恤);三是新增实践创新项目,获得市级(寺观庙堂维修补助资金)资金支持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8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8.43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职工晋升晋级增资;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含退休职工死亡抚恤);三是新增实践创新项目,获得市级(寺观庙堂维修补助资金)资金支持等。其中:基本支出435.29万元,占61.4%;项目支出273.54万元,占38.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8.8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8.43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职工晋升晋级增资;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含退休职工死亡抚恤);三是新增实践创新项目,获得市级(寺观庙堂维修补助资金)资金支持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06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职工晋升晋级增资;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含退休职工死亡抚恤);三是新增实践创新项目,获得市级(寺观庙堂维修补助资金)资金支持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7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含退休职工死亡抚恤);三是新增实践创新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3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职工晋升晋级增资;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含退休职工死亡抚恤);三是新增实践创新项目,获得市级(寺观庙堂维修补助资金)资金支持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7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二是新增实践创新项目;三是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含退休职工死亡抚恤)。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50万元,占7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11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78万元,增长100.8%,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职工晋升晋级增资;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含退休职工死亡抚恤)。

3)卫生健康支出14.01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26.21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9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职工晋升晋级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26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职工晋升晋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其他对个人的补助和奖励支出等。公用经费5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4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标准接待降低费用、规范管理公务用车减少能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台湾来綦考察活动和海峡两岸研学营活动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领取、市内因公出行、宗教场所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规范管理公务用车减少能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7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台湾来綦考察活动和海峡两岸研学营活动增多。

公务接待费5.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台湾考察团来綦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0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台湾来綦考察活动和海峡两岸研学营活动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7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疫情可控,年初计划的会议正常召开,且因疫情原因,会议的住宿和会场要求产生的会议增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疫情需严控培训规模,不能出区开展培训,减少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1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4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工数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和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2项,涉及资金313.5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2022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我部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22个,涉及资金313.54万元,22个项目自评等级均为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柯宜均   023-4866509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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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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