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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机关后勤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动机关后勤的改革和发展。

2.配合、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管理并拟订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相关公务接待具体承办工作,承担全区大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

4.承担全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负责集中管理办公区域的办公业务用房管理。

6.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及其他后勤管理保障经费。

7.受区政府办公室委托,管理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120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综合管理科、接待科、后勤管理科,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91.47万元,支出总计391.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增人增资)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48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公务员工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社保等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47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91.4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7.1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人增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2.45万元,占61.9%;项目支出149.02万元,占38.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1.4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1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及人员经费支出(增人增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48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社保等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09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调剂到改造单位。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增人增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09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调剂到改造单位及受疫情影响,接待调研批次及人次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26万元,占8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9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调剂到改造单位。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70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1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及人员增加导致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11.05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及人员增加导致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14.46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0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及人员增加导致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77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人员增加,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设备购置等相关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0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一是未购置公务用车;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三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68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9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95万元,主要用于区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车辆(领导调研和区级公务接待等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5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7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车况较差,维修费用增加;二是新增了1辆公务用车,增加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10.85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公务接待和各种检查团、党政代表团、巡视组、督查组及全区大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5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由我部门负责的政务接待人次比年初预计数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2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来綦调研人次和批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90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0.0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无此费用产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万元,增长408.1%,,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节能碳排放管理培训、全市标准化等相关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5.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主要用于集中采购公务用车、扫描仪等货物。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49.0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中心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中心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秋燕023-48671808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本级)公开说明.pdf
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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