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其它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330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推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依法对未达到安置比例的部分征收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群体实施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承担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核查用工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真实情况和是否有歧视残疾人的行为。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网络,指导各街镇康复业务工作,全面督查各街镇、各康复机构康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保障残疾人享有的康复权利。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管理。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工作;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3.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展示、供应、代购、转介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工作。

4.负责区内公众残疾预防宣传工作,降低致残风险;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开展康复知识讲座,普及康复知识。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綦编〔201330号文件,设置事业单位1个,为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事业编制9人,实有事业管理4人,事业专技3人,事业工勤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8.3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群团服务经费17万元用于渝馨家园建设,2024年群团服务经费指标划拨到机关本级,未在本单位列支。此外工资调标基本支出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08.39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群团服务经费17万元用于渝馨家园建设,2024年群团服务经费指标划拨到机关本级,未在本单位列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3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08.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群团服务经费17万元用于渝馨家园建设,2024年群团服务经费指标划拨到机关本级,未在本单位列支。其中:基本支出208.39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8.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群团服务经费17万元用于渝馨家园建设,2024年群团服务经费指标划拨到机关本级,未在本单位列支。此外工资调标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群团服务经费17万元用于渝馨家园建设,2024年群团服务经费指标划拨到机关本级,未在本单位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基本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群团服务经费17万元用于渝馨家园建设,2024年群团服务经费指标划拨到机关本级,未在本单位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基本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99万元,占7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超额绩效工资减少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0.58万元,占1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5万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年中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8.29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8.53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55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离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2.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4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非在编人员运转性补丁经费往年属于项目经费,本年在公用经费中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费、福利费、劳务费、培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追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费、洗车费、路桥费、保险和维修保养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追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车运行支出

公务接待费0.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来綦调研学习我区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8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会议与机关合并开展在机关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47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0.42万元,增长840.0%,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重庆市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带队参赛等差旅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复印纸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支出收支预算,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雁翎023-61270576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24年度决算公开附表.xls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