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研究拟订机关后勤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动机关后勤的改革和发展;配合、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管理并拟订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相关公务接待具体承办工作,承担全区大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集中管理办公区域的办公业务用房管理;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及其他后勤管理保障经费;受区政府办公室委托,管理重庆市綦江区机关运行保障中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1〕20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综合管理科、接待科、后勤管理科,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033.71万元,支出总计2033.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5.29万元,增长308.0%,主要原因是区法院原审判综合楼排危改造项目调剂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项目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03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5.29万元,增长308.0%,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项目,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3.7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03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5.29万元,增长308.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2.57万元,占16.4%;项目支出1701.14万元,占83.6%。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3.7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5.29万元,增长308.0%。主要原因是新增区法院原审判综合楼排危改造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5.29万元,增长308.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正常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1.6万元,增长297.1%。主要原因是区法院原审判综合楼排危改造项目从区机关运行保障中心调剂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5.29万元,增长308.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正常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1.6万元,增长297.1%。主要原因是增加区法院原审判综合楼排危改造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0.66万元,占9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5.16万元,增加350.2%,主要原因是新增区法院原审判综合楼排危改造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74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6.53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8.79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6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8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5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限额内10%等项目经费列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运行费用支出,运行费用正常减少,接待人次和批次减少,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4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主要用于区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车辆(领导调研和区级公务接待等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支出较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7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运行费用支出,运行费用正常减少。
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公务接待和各种检查团、党政代表团、巡视组、督查组及全区大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负责的政务接待人次及批次比年初预计数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3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来綦调研的人次和批次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14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8.7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3、2024年无此费用产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95.1%,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人次及批次减少,培训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95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运转性补丁和限额内项目算在公用经费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8.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区法院原审判综合楼排危改造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1701.1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部门
我中心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中心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秋燕 023-4867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