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7号)文件,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领域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5.统一管理全区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管理民族行政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民族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和推动落实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6.统一管理全区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统一管理全区对台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对台统战工作,管理对台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台工作,指导推动涉台宣传、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等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调处理对台事务,保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
8.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侨情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我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落实港澳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政策,联系港澳有关党派、团体和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全区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负责联系、培养全区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全区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1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12.协助管理各街道党工委、各镇党委统战委员。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工作。领导区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受区委委托,代管区侨(台)联、区中华职教社。做好全区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同时加挂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牌子。内设职能科室为5个,分别是办公室、党派科、民族宗教科、经济侨台科、调研科。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编制10名。设部长1名(由区委常委兼任),常务副部长1名(按同级党政工作部门正职配备),副部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机关实有人数9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545.84万元,支出总计545.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7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项目调整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4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7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项目调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8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4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7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项目调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27.73万元,占60.0%;项目支出218.1万元,占4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5.8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17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项目调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7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项目调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88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7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项目调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88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65万元,占8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03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82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文件调整参保基数,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5.59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文件调整参保基数,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78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文件调整基数,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上升0.8%,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其他等。公用经费5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3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1万元,下降8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务车、公务车契税和上牌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区内因公出行、文件领取、宗教场所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2.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7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4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减少会议频次,缩短会议时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3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市外培训改为区内培训,培训时长缩短,经费标准降低。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和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18.1万元;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218.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18个二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18.1万元,评价得分均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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