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举措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新型智库建设。
4.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融媒体中心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7.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发行业,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负责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区新闻记者证的备案管理。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9.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10.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
11.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区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2.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区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3.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政策举措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牵头拟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指导拟订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口径。
15.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联系协调市级以上媒体和智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港澳台的宣传工作。
16.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党史和社会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互联网信息等区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镇(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归口领导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融媒体中心。归口管理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受区委委托,代管重庆市綦江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庆市綦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重庆市綦江区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綦江记协)。领导和管理重庆市綦江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18.负责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区委宣传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新闻出版局)内设办公室、理论科、新闻科、出版科、文化艺术科、宣传教育科、文明科、7个职能科室。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新闻出版局)行政编制14名。设部长1名(由区委常委兼任),常务副部长1名(按同级党政工作部门正职配备),副部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其中:科级正职7名,科级副职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148.59万元,支出总计1148.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98万元,减少3.77%,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金额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9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98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金额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4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98万元,减少3.77%,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金额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41.15万元,占29.70%;项目支出807.44万元,占70.3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8.5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98万元,减少3.77%。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金额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98万元,减少9.8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00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65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金额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8万元,下降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65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金额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04万元,占73.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4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项目金额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8.92万元,占16.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3万元,下降17.78%,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农家书屋出版物续配经费当年未完成配送任务,需到第二年完成才能支付。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93万元,占4.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占1.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21.98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7万元,增加4.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公用经费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6万元,增加17.29%,主要原因是2024年运转性项目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管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0万元,增长23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红樱桃“冬日针爱”志愿经费1.00万元,增加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24.00万元。本年支出2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0万元,增长23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红樱桃“冬日针爱”志愿经费1.00万元,增加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24.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下降;二是公车改革后,减少保留公务用车数量,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加0.2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媒体记者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运送、市内因公出行、接待各媒体记者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7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6.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媒体记者宣传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0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9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2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0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42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次数。本年度差旅费支出4.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67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减少出差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万元,比2023年支出数增加9.66万元,增加17.30%,主要原因是2024年运转性项目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管理。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7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压减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31%。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和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7项,涉及资金807.4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分项目绩效自评。
(2)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