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乐兴卫生院 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乐兴卫生院是一所级乡镇卫生院,始建于1952年。我院系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承担着辖区内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共四千多人以及周边比邻镇上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医院在编职工19人,非在编职工7人,退休人员1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人,工勤1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医院编制床位17张,开放床位25张。开设有内科、全科门诊、中医门诊、康复理疗等临床科室;彩超、心电图、检验、放射、药剂等医技科室;为辖区老百姓提供预防保健、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医疗设备包含DR数字化摄影机、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骨密度分析仪、心电图机等。能够满足辖区老百姓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3.0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3.02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与事业收入均减少,2024年公共卫生收支较去年减少,住院病人减少使事业收入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83.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3.02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与事业收入均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9万元,占56.9%;事业收入251.19万元,占43.1%;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83.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3.02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源于公共卫生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99.72万元,占85.7%;项目支出83.37万元,占14.3%;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1.9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34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公共卫生收支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4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收入大幅下降,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养老保险经费上涨,但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项目收支的下降幅度远超人员经费上涨幅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5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级别晋升、保险基数调整,在年中预算调整中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4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公共卫生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5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是在年中预算调整中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4.65万元,占2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9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上涨。

2)卫生健康支出257.25万元,占7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86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级别晋升、保险基数调整,在年中预算调整中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1.27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绩效、津贴、保险费用等。

公用经费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应急保障用车。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打印纸。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采用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83.3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3个一般性项目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街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92万元,评价得分100,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药品零差率政策,及时采购药品,按照零差率销售药品,及时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经费及强化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资金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3.2万元,评价得分87.76分,绩效评价发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对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加强对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的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39万元,评价得分91.36分,绩效评价发现单位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不彻底,有基药品种数量、采购金额略少于标准值等主要问题,下一步加强药品采购监管,贯彻落实好基本药物制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09132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乐兴卫生院2024决算说明.docx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乐兴卫生院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