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依法指导和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兴办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所有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导下,协助做好教育系统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采购工作;培育和发展教育市场,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安全规范的服务,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用品和后勤服务等物资进货渠道,防止不安全食品,伪劣商品,盗版书刊进入校园,指导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的指导和研究,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独立核算,无下级预算单位。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9〕287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依法指导和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培育和发展教育市场,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安全规范的服务,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100.6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00.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6.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8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万元。支出预算比2025年减少100.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9.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9万元,比2025年减少10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万元,比2025年增加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减少109.3万元,主要原因是饮水设备维护等项目经费减少。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5年增加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5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压减了公务用车维护费用,本年正常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石德梅 联系方式:023-48671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