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中学为实施三年制初级中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健康适龄儿童,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学校坐落于重庆市綦江区石角正街132号。在校学生166人。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职工总计43人,其中编制数为43人,实际在编人员43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另有退休人员73人。本单位共有四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总务处、政教处、安保处、党政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7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25.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5.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75.9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816.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2万元。支出预算比2025年增加25.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5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5.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5.91万元,比2025年增加2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4万元,比2025年增加3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教职工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1.51万元,比2025年减少12.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大型维修项目,主要用于学校日常维修维护,如大树修剪等。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文世奎 联系方式:023-4825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