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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綦委总号(59)052号关于设立綦江区委党校报告的批复设立本单位,为綦江区委的组成部门。按照渝委组(2007)317号文件,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干部培训科,教务科,科研科和网络信息科。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70号文件,綦江区委党校主要职能职责有:
1.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宣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
2.承担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全区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骨干、村(社区)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轮训和培训工作。
3.承担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5.承担全区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经济管理干部、企业法人、企业管理骨干和专业人才的轮训、培训工作。
6.承担全区各级各类干部和人员的继续教育,承担企事业单位人员专业资格培训工作。
7.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8.围绕国际国内以及本地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并针对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与咨询服务。
9.对全区镇街党校、行业党校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10.完成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543.91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其中,2015年结转收入24.76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519.15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543.9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有关教育管理事务和干部教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114.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医疗卫生支出23.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和工伤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用于单位所有在职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3.5万元,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通知(綦江委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于公车改革还未完成,本单位基本支出安排的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暂时未公开,待公车改革完成后公开;本单位2016年项目支出安排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台公务车的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支出。

綦江区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党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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