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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老干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委下属组成部门,本单位属行政机构。按照綦编[2012]224号文件,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服务管理科;按照綦编[2012]170号文件,所属二个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重庆市綦江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靠老干局)。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24号文件,老干局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2、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3、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
4、了解、掌握全区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5、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各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区各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
    7、负责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健康休养,参观工农业建设成就。协助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西南服务团团史研究会、区门球协会等涉老部门开展好工作。
    8、负责各地老干部来区参观考察、健康休养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9、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室)。
    10、完成区委、市委老干部局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按照綦编〔2012〕170号文件,老干部活动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有:
1、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全区性文体活动。
2、负责老干部“三八”节、区内参观考察、健康休养、重阳节等重大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
3、负责指导老干部文娱、棋牌、钓鱼、门球、乒乓球、文学宣传报道、读书学习、书画摄影收藏八个兴趣活动小组开展日常活动。
4、协助做好每月一次的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5、组织老干部参加市委老干部局开展的中国竞技麻将、门球、乒乓球、歌咏比赛等相关活动。
6、负责老干部活动场所的整洁、有序、管理,为老干部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7、指导老干部正确使用健身、活动器材(具),做到文明活动、规范操作。
8、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按照綦编〔2012〕170号文件,关工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委领导的要求做好关工委日常工作。
2、协助委领导做好对基层关工委工作的指导。
3、负责各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4、充分发挥办公室当好参谋、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内外的职能。加强与市关工委工作联系,及时上报各种信息、表册;了解掌握各工作团及基层关工委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情况,不断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5、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对青少年教育相关问题的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6、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及相关文字材料。
7、做好各类文书资料的档案管理。
8、主办编发关心下一代工作简报。
9、承担上级关工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收入总计977.6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70.11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安排15万元,主要是通过本单位房屋出租非收入执收职能取得);上年结转7.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977.68万元(老干局900.27万元、关工委27.57万元、老干部活动中心4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6万元(含关工委27.57万元、老干部活动中心49.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目标考核奖,差旅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等;项目支出749.22 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支出749.22万元),老干部专项经费518.69 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开展学习和各类活动、健康休养、体检、高龄补贴、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各种会议、参观考察、办刊、活动阵地维护、帮扶助困、发挥老干部作用、落实老干部待遇等;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90.13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140.4万元:主要用于“春苗营养厨房”项目学校“校园开心农场”建设;“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专项资金及开展主题冬夏令营;关爱助学金;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大型主题报告、暑期社区教育、慈孝主题教育等青少年教育活动;组织留守儿童探亲、服刑人员子女关爱、特殊青少年群体帮扶等关爱活动;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准父母学校、家长学校和留守儿童爱心家园建设;校园开心农场工作开展突出的学校给予经费补助;关工委中华魂读书刊物主要用于读书活动开展和对工作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工作团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8.71万元,根据綦江委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1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17.5万元。
 
綦江区2016年老干局预算公开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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