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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綦编〔2012〕157号、綦编〔2014〕28号和綦发〔2014〕27号文件精神,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属行政(事业)机构,本单位设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4科1中心:秘书科、老干科、督查科、行政科以及预算审查中心。工作委员会7个,即:綦江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綦江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綦江区人大常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綦江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另按规定设置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2、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3、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4、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5、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6、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和罢免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1878.0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78.08万元。2015年结转资金37.06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1915.1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0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549.0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保险、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职工培训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5.5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地方志修编、经济发展项目评议工作、评议部门工作、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250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专委会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立法3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执法检查工作、受上级人大委托对某项法律法规进行立法调研和评估工作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监督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00.6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视察、培训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在綦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信访工作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接待来信来访相关服务工作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事业运行32.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职工培训以及公用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改善办公条件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0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97.0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1.25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4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行政退休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3.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20.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退休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6.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扣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0万元,根据綦江委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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