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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关于调整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17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委下属单位。按照綦编〔2012〕217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调研信息科、干部科、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监督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考核科、组织科(挂党代表联络科牌子)、非公党建工作科、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党员信息管理中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17号文件,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指示,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的要求,制定、实施全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基层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镇街党(工)委和区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的换届审批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意见,并进行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会同区纪委安排、指导、检查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三)研究制定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做好党员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四)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区委统战部制定和实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

(五)负责向区委提出全区各部委办局、镇街领导干部以及其他由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审批手续。

(六)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区委对于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党组(党委)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七)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市管干部的考察、办理任免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及手续;配合市级有关部门考察市属驻区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牵头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研究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负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工作。

(九)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委党校的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市委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修有关工作。

(十)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负责对全区贯彻执行人才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参与全区优秀专家和科技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和联系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区人才信息库;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

(十二)负责承办区管干部的任免工作;牵头研究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处级非领导职务及其他享受处级待遇的干部的任免;办理区级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任免;牵头承办区组织人事联席会,办理区级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一般干部的调配、安置等相关工作。

(十三)指导、检查全区组织、人事、政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十四)负责全区组织、干部信息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组织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全区党建信息网站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员、党组织信息库和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电教播放(站)点建设,健全和完善全区电教网络。

(十五)承办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和区干部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管理区委两新工委工作。

(十七)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十八)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2199.3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199.36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主要是通过本单位XX非税收入执收职能取得),事业收入0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5年结转24.35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222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1万元;项目支出1925.3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经费1000万元,干部培训费(含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预安排)300万元,非公党建专项经费15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100万元,党代表活动费97.2万元,村社区干部及“两新”组织书记培训费20万元,市挂职干部经费10万元,12371党建信息平台暨綦江党建网维护费5万元,2016年财政注入帮扶资金15万元,“七一”贫困党员慰问费10万元,任职资格考试教务费10万元,2015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1.67万元,2016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1.65万元,办公费35万元,会议费30万元,劳务费20万元,水费1.5万元,邮电费21.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差旅费29.4万元,印刷费7.4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上年结转2015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活动经费2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5.04万元,根据綦江委办[2014]6号《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文件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万元。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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