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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区编办“綦编(2012)218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委工作机构。按照《关于调整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本单位属区委工作机构,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文艺科、理论科、文明科、外宣科、宣传科、网络舆情科。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18号文件,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引导和管理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出版、发行单位的工作。管理綦江区广播电视台、綦江日报社;代管区文联、区社科联、区新闻工作者协会。指导綦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綦江区体育局工作;负责监管宣传文化部门事业单位国有文化资产;负责户外宣传阵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四)负责加强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养、培训和管理;负责全区宣传文化人才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区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区宣传文化专项资金。
(六)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全区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八)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负责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新闻发布工作。
(九)负责全区国际互联网络新闻宣传的规划、管理,引导国际互联网络新闻宣传的舆论方向。领导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十)完成区委、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754.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483.41万元。2015年结转15.51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770.4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宣传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36.3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保险、职工培训等;
一般公共服务—宣传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3.53万元,主要用于宣传相关业务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宣传事务—事业运行7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工资、事业津贴、绩效、工会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9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行政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3.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离退休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8.9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扣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5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万元。
 
 
 
中共綦江区委宣传部机关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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