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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綦江委办发〔2012〕66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委下属单位。按照綦编〔2012〕271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机构,内设机构1个,设置办公室。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71号文件,区委党史研究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开展党史资料征编、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咨询、党史题材作品编审出版、文献研究工作。
(二)组织党史纪念活动、党史遗址保护和场馆建设、红色旅游工作。
(三)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党史工作经验交流,培训专兼职党史业务骨干。
(四)规划部署全区党史工作,指导、检查和考核各级部门和党组织的党史工作。
(五)承担中央和市委的党史工作部门交办的党史工作。
(六)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130.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0.09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130.0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51.8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保险、职工培训等;
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91万元,主要用于党史室相关业务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4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行政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离退休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扣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万元,根据綦江委办〔2014〕6号文件要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文件规定的通知》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万元。
14-附件(中国共产党綦江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doc

 

中国共产党綦江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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