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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綦江区国资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綦江区国资委)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简称“区金融办”),为区财政局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为加强对全区国有资产和区属国有企业的管理,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国资委”),为区财政局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政府授权区国资委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区金融办与区国资委合署办公。区金融办与区国资委共设置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资产管理科、融资管理科、金融管理科、财务计划科、人力资源科、监督检查科。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分析金融形势,拟订金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统筹全区政府性融资工作,负责政府性融资项目的绩效评估与考核,负责监督、管理、指导政府投融资企业的投融资行为;统筹抓好全区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引导企业加强财务和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区域担保体系;负责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制订优惠补助政策,支持企业直接融资。

    (3)负责监督管理本区经营性国有资产。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4)指导和监督区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融资、利润分配、重大资产处置、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等活动。

    (5)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风险控制;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产权评估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收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负责本区域内金融机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建立金融机构、政府、企业等多方对接机制,承办对金融机构的评价考核工作,引导区内金融机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健全本区域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引进和培育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自身壮大发展,做大金融市场和规模;承担本区域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分级审批与监管工作;统筹全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协调处理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处置金融突发事件,配合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统筹农村金融服务与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城乡统筹力度,积极提高农村金融便利度和满意度。

   (7)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用人机制;负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财务总监;负责所派监事会、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干部培训工作。

   (9)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党建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6.9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6.95 万元,比2016年减少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5 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金融办国资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82.60 万元,比2016年减少12.1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区委政府当年下达任务调整了项目。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1.64万元,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4.64万元,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0.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差旅费,网络费、会议费、接待费等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2.6万元,其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包括:企业改制上市财政扶持及奖励资金,信用镇、信用村创建及信用村贷款贴息资金,融资担保费补贴资金,国有企业改革经费,农村金融网点运行补助等,以上项目均已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1,556.95

一、本年支出

1,556.95

1,556.9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21.59

1,521.5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教育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86

17.86

二、上年结转

住房保障支出

17.50

17.5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1,556.95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1,556.95

1,556.95

表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558.28

1,556.95

274.35

1,282.6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90.27

1,521.59

238.99

1,282.6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490.27

1,521.59

238.99

1,282.60

2010301 -

 行政运行

101.17

72.39

72.39

 

2010350 -

 事业运行

130.27

166.60

166.60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58.82

1,282.60

 

1,282.6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2

 

 

 

20808

抚恤

15.72

 

 

 

2080801

  死亡抚恤

15.7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33

17.86

17.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33

17.86

17.86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5.79

3.76

3.76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12.10

13.14

13.14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1.44

0.96

0.96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4.00

 

 

 

21507

国有资产监管

14.00

 

 

 

215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8.96

17.50

17.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8.96

17.50

17.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8.96

17.50

17.50

 

备注:本表反映2017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274.35

233.83

40.5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11.84

211.84

 


  30101

  基本工资

65.68

65.68

 


  30102

  津贴补贴

23.09

23.09

 


  30103

  奖金

13.21

13.21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32

15.32

 


  30107

  绩效工资

57.04

57.0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7.50

37.5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0.52

 

40.52


  30201

  办公费

2.36

 

2.36


  30205

  水费

0.50

 

0.50


  30207

  邮电费

1.87

 

1.87


  30211

  国内差旅费

15.00

 

15.00


  30215

  会议费

1.75

 

1.75


  30216

  培训费

2.19

 

2.19


  30217

  公务接待费

4.64

 

4.64


  30228

  工会经费

2.92

 

2.92


  30229

  福利费

2.30

 

2.3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00

 

7.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99

21.99

 


  30304

  抚恤金

0.46

0.46

 


  30307

  医疗费

4.00

4.00

 


  30309

  独子费

0.03

0.03

 


  30311

  住房公积金

17.50

17.50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

万元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1.65

 

51.65

 

17.00

34.65

51.64

 

51.64

 

17.00

34.64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表6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56.9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21.5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教育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事业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86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17.50

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556.95

本年支出合计

1,556.9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556.95

支出总计

1,556.95

表7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其中:教育收费


 

合计

1,556.95

 

1,556.9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21.59

 

1,521.59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521.59

1,521.59


2010301 -

 行政运行

72.39

 

72.39

 

 

 

 

 

 

 


2010350 -

 事业运行

166.60

 

166.60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82.60

 

1,282.6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86

 

17.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86

 

17.86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3.76

 

3.76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13.14

 

13.14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0.96

 

0.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50

 

17.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50

 

17.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50

 

17.50

 

 

 

 

 

 

 


表8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1,556.95

274.35

1,282.6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21.59

238.99

1,282.6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521.59

238.99

1,282.60

2010301 -

 行政运行

72.39

72.39

 

 

 

 

2010350 -

 事业运行

166.60

166.60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82.60

 

1,282.6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86

17.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86

17.86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3.76

3.76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13.14

13.14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0.96

0.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50

17.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50

17.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50

17.50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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