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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本地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三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本地区自然灾害的灾害监测、协同研判、预警信息发布、联动响应、灾情速报等业务、技术和管理工作。

3.为本地区党委政府提供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的决策建议和科技支撑。

4.负责本地区的防灾应急准备认证、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地区人工增雨防雹的组织管理。

6.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区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按照綦编〔2012〕319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重庆市綦江区气象局下属单位。按照綦编〔2012〕319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机构。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3万元,比2018年增加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5万元,比2018年增加14.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3.07万元,比2018年减少6.9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运行维持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比2018年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18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3.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无房屋、车辆占用情况。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田茂举,电话:023-48669931

附件下载:

附件3-綦江区2019区级部门预算公开附表(预警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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