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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联系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党史研究室,代管綦江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管理《綦江宣传》。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对綦江区文化委员会、綦江广播电视台、綦江日报社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代管綦江区新闻工作者协会,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4.负责指导协调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5.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对綦江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6.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文化市场发展,指导推动协调群众文化建设。联系綦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代管綦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7.负责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

8.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綦江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各街镇、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牵头拟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1.负责联系协调市级以上媒体和智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2.负责指导协调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区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舆情动态。

13.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区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街镇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系本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14.负责区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外宣办)内设文明科、新闻宣传科、办公室、理论科、宣传教育科、文艺科、网络舆情科7个职能科室 。下设宣传文化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2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5.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51万元,比2018年增加1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52万元,比2018年增加22.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13.26万元,比2018年减少36.74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性经费比2018年减少,主要用于对内对外宣传、意识形态专项经费、优秀社团优秀成果评选、新媒体建设等项目支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区委宣传部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4.1万元,比2018年减少1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比2018年减少14.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8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7.50万元,比上年增加8.02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811.59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资产总额50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2.61万元,固定资产250.34万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39.89元,其他固定资产210.45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文滔  联系方式:电话:023-48669926


附件下载: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2019区级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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