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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委宣传部对“三公”经费的补充说明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8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3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意识形态检查、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6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下减2.98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媒体记者采访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2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5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10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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