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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53号)文件,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5.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照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0.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区直机关党员和党务干部。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53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和组织宣传科。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本单位为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单位名称由“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调整为“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其余各项不变。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2020年收入数41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5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2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9.76万元。

(二)支出:2020年支出数41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71.8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26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9.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7.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1万元,比2019年减少1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35万元,比2019年增加6.1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的上涨以及各项保险、福利等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3.75万元,比2019年减少2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机关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1.24万元,比2019年减少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19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接待严格按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与金额,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4万元,比2019年增加2.05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原油价格水平的波动、维修以及其他人工成本的上涨以及三家用车单位的工作量不断增加等因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同;主要原因是2020年也没有购置新车的打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93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对3个项目设置3个绩效目标(其中1个为运转性项目),涉及金额263.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春苗  联系方式电话:023-61270230



附件下载:

13-10101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区级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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