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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专用通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专用通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党政专用通信业务网络建设的项目申报、资金落实、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建设服务工作。

2.负责全区党政专用通信业务网络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及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维护规程,确保网络运行安全畅通。

3.负责全区党政专用通信业务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执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落实安防措施。

4.负责全区党政专用通信网络设备的割接、大修、更新、改造及软件更新、数据修改等工作。

5.负责通信设备及网络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确保卡、实相符,负责网络及设备的备品备件采购及管理、调度。

6.负责全区党政专用通信的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红机保密电话机房的日常维护以及红机保密电话的安装、移机、拆机、故障排查等工作。

8.负责上级领导同志在綦重要通信保障工作。

9.完成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研究,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专用通信服务中心,为区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数共5名,实有人数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1.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1.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1.3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3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24万元,比2020年减少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9万元,比2020年增加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15万元,比2020年减少1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开支,主要用于专用通信线路维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专用通信服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22万元,比2020年增加0.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比2020年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支出较少,同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调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15万元。其中常年性项目1个14.65万元,运转性项目1个7.5万元,均按要求设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资金执行率指标。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任意林,电话:023-48656873)



附件下载:

区专用通信服务中心:綦江区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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