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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工作,指导各镇(街道)、部门(单位)、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2.负责组建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支持和培育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志愿者工作组织网络和队伍体系,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培训管理、嘉许奖励、权益保障等工作。

3.负责全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依托理论宣讲、教育、文化、科技与科普、健身体育、全媒体六大平台,围绕群众需求策划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具体实施志愿服务重点项目。负责区志愿服务基金的募集和管理使用。

4.负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文明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推动文明实践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5.发挥宣传文化阵地作用,进行时事政治、公民道德、科技、卫生、法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展览,组织开展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组织健康向上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是纳入区委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0.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金额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6.6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0.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3万元,比2022年增加2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3万元,比2022增加1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5万元,比2022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独立运行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常运转等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2022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2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春梅      联系方式: 023-48752367


附件下载:

112002-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112002-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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