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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江委办发〔201952文件,区委编办主要职能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区级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街镇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归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管理区人大、区政协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区各街镇编制测算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各街镇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审核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实施意见;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和年检工作。调查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区级部门及街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经费挂钩使用情况督查工作,并纠正违规行为。负责机构编制调研、统计和信息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9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3.19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清算后的增资部分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9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31.8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5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3.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5.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2.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02万元,比2022年增加2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21万元,比2022年增加35.9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清算后的增资部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项目支出26.81   万元,比2022年减少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数量,精简不必要预算项目等。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3.74万元,比2022年减少0.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持平;公务接待费0.24万元,比2022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2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5.05万元,比上年增加31.48万元,主要原因为将两个“补丁”项目预算纳入办公费,计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81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科  联系方式:023-61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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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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