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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3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培训轮训区管部门、街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职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宣传理论骨干;

2.培训轮训各类公务员,含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更新知识的在职培训;

3.培训轮训机关、农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

4.培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

5.协调主管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6.围绕全区经济、社会、文化、党建等重点难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资政服务和决策参考;

7.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8.负责基层党校和行业党校的业务指导;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研究室、干部培训室、科研资政室、后勤总务室和统战理论研究室。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没有进行本轮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40.5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9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5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86.34万元,主要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5.52万元,本年新增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5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9.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40.5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 95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20.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2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39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86.3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4.3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1.95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0.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57万元,比2023年增加1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37万元,比2023年增加64.3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25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23名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7.20万元,比2023年增加7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党校租赁费增加98.70万元,运转性项目等减少26.75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咨询、校园绿化维修、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4.50万元,比2023年增加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业务交流增加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綦江区委党校属于参公事业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20万元,比上年减少2.9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了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0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7.20 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小林             联系方式: 023-486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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