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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研究,并报市委编办批准,组建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应急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不再保留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机构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规格

副处级

(三)经费形式

财政全额拨款

宗旨

为应急管理提供执法监察保障

(五)主要职责任务

1.依法对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参与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对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的举报投诉、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其他部门移送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4.负责行政处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街镇(园城)委托执法工作。

6.负责各类行政处罚数据收集、统计、上报等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1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5.8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费拨款增加22.88万元、住房保障费拨款增加14.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经费拨款增加17.4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1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98.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5.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5.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5.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29万元,比2022年增加5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79万元,比2022年增加5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5万元,比2022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1.35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的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双红 联系方式: 023-61271212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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