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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信息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5-0009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0
重庆市綦江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全区地质灾害雨情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经领导批准,我区决定于2025年7月9日0时00分起,启动全区地质灾害雨情四级应急响应,现就响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急准备。按照区级地质灾害雨情四级应急响应要求,立即进入战时状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做好救援队伍和装备、救灾物资的应急准备。发生灾险情后,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处置,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会商研判。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准确划分高风险区域,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层层“叫应”“叫醒”,尤其高度重视夜间“叫应”,确保到户到人,形成响应闭环。
三、开展巡查排查。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在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基础上,对辖区内可能形成滑坡的各类斜边坡和未经支护的人工切坡,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的陡崖和孤石,可能形成地面塌陷的采空区和隧道建设影响区域,潜在泥石流沟、切坡建房边坡、“四临”区域居住点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排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及时避险转移。严格落实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制度,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各镇街、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雨情四级应急响应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有灾情、险情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电话:023-61271258)。
重庆市綦江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