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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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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0号建议的

黄宗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和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建议》(第250号)收悉。经与区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社区)专职干部待遇保障情况

2017年,我区印发《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起,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全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标准核定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全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标准核定”,建立起了村(社区)专职干部待遇动态增长机制。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完成后,我区研究制定了《在任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调整方案》,将村(社区)“一肩挑”人员、党组织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和综合治理专干月补贴标准分别确定为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月补贴基数的110%90%85%。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每月补贴参照所在村综合服务专干月补贴标准执行。

在建立村(社区)干部补贴动态增长机制的基础上,我区于202011印发《綦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从20211月起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动态调整机制,薪酬体系包含误工补贴、岗位补贴、学历津贴、职业津贴、绩效考核奖励等5个部分,符合条件的每月最高可分别获得200元的岗位补贴、学历津贴、职业津贴,同时村专职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参照执行。此外,近年来,我区持续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绩定星工作,每年在全区动态择优评定20%左右星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根据实绩考核情况将评定等级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分别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工作补贴,期限为1,逐月兑现。

按照以上规定测算,目前在任村(社区)干部中,月固定补贴最高可分别叠加至4134元、4957元,与2016年最高月补贴相比,分别增加2434元、2757元。同时,如被评为星级书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月还可额外获得600元、900元、1200元的工作补贴。村(社区)专职干部待遇逐步提高,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关于村专职干部购买五险的实际情况

201712月,我区印发《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村干部在职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村干部在职期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并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为村干部(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04月,我区印发《村(社区)部分运转经费补助标准调整方案》,将村干部在职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由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提高至3000元,将“村干部在职期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调整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自行缴费标准最低额度(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20%)的40%予以补助;由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个人承担缴费标准最低额度(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8%)全额补助”,补助金额随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逐年提高。目前,由于缺乏政策支撑,村专职干部暂不能纳入“五险”购买对象,我们将继续向上呼吁,积极争取。

三、关于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情况

2007年以来,我区开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任职满3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正常离任且健在的村(社区)干部发放离任村(社区)干部定额补助。补助标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调整,从2007年最初的每人每年120元到2010360元,并按照任职年限建立增长机制,在任职3的基础上,任职每增加1年补助提高10元;2011年、2014年、2017年最低补助标准分别增长至480元、600元、800元;2020年调整后,最低补助标准已增长至900元,任职年限越长补助增长越多,任职满18年的补助为1800元,年限每增加1年补助相应增加60元。接下来,我们将与街镇一道继续关心关怀好离任村(社区)干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在政策与财政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基层干部待遇保障体系。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和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并支持綦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肖敏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2021年7月30日

(联人:龚贵清,联系电话:1887509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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