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复函

258关于加大公路建设投资的建议

永新、扶欢代表团,刘维忠,永新镇华蓉村

一、基本情况

目前农村乡村公路绝大多数都是土路和泥结石路,都是自己投资投劳修建,修路容易,养护难,每年暴雨季节过后,造成车辆无法通行,年复一年的投资投劳维护,大大增加村民负担,加上劳动力大量外出误工,在家都是些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二、建议意见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农村公路硬化投资力度,在原补助每公里50万元的基础上再加大补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

刘维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路建设投资的建议》(第25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建设管理的关心与支持,为交通建设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全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实施贫困村通组公路289公里,贫困村村民小组通达率和通畅率均实现100%,实施“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2400公里,全区有条件的村民小组通达率由90%提高至100%、通畅率由61%提高至95%,成功创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县。“十四五”期间,我区计划继续实施农村公路硬化工程1000公里,按年度逐年推进建设。

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方面,我区为降低群众建设资金筹集负担,减少自筹资金缺口,自2008年公路建设“大会战”以来,不断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补助标准由每公里35万元提高至37.5万元,到42万元,直至当前的50万元,街镇、村组需要自行筹集资金越来越少,但仍然存在10余万元的资金缺口。目前,根据市级资金补助标准和区级财政的实际情况,农村公路建设还需通过镇、村筹集资金,沿线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同时需要依靠群众解决用地调整、构筑物拆(搬)迁、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群众筹资投劳,能有效发挥主人翁意识,在建设过程中主动监督,积极爱路、护路,有利于下一步公路管养工作的开展。同时,需要我们共同多渠道呼吁:一是提高市级建设补助标准;二是整合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农委、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资金,投入到“四好农村路”建设中;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公益捐资等行为,解决建设资金的不足,减少群众筹资投劳。

此复函已经廖小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1616

(联 人:马显均,联系电话:13637953245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