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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171关于加快石角镇农村客运发展解决群众出行难的建议

石角、石壕代表团,蔡洪霞,石角镇回伍村

因农村客运经营的车辆受到购置成本、燃油价格、用工成本、农村家庭自用车增多、现农村客运收入难以维系经营者支出等因素影响,一是导致农村客运营运作息时间不规律,群众、学生上学的正常出行无法正常保障;二是导致农村非法营运大有抬头之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建议:一、转变传统班线客运审批模式,实行农村客运片区化经营。由交通部门审批的运营企业根据旅客流量及流向变化自行调整,报交通部门备案;放宽农村客运票价机制或采取定制客运的机制;对客运较少的村落或地方采取定制或包车模式。

二、加大农村客运车辆营运亏损补贴力度。出台政策维系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加大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补助力度;实施农村客运站营运补贴政策。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

蔡洪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石角镇农村客运发展解决群众出行难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转变传统班车审批和运营模式的建议

为保障农村群众的出行需求,《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明确了农村道路客运具有公益属性。2017年在打通、赶水片区进行了“农村客运片区化经营”试点,2020年在全区进行推广,制定了 “一车多线”“片区经营+预约响应式”等经营模式。其中,“预约响应式”票价不高于当地农村客运班线价格2倍,即单趟次收费总额<农村客运单座价格×2×(预约车辆核定载客人数-1),且应显著低于当地出租车价格,并在打通大罗村小学、三角中学等成功开展了预约响应式接送学生。

二、关于加大农客补贴力度的建议

根据国家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市交通局、财政局的文件精神,自2010年起我局就积极协调市、区级财政对客运行业进行各类补贴,包括客运车辆的燃油补贴、农客营运补贴、农客保险补贴等,今年各类农客补贴共计296.6万元。目前,农村客运仍然入不敷出、亏损严重,企业和驾驶员缺乏积极性,车辆到期后更新困难,客运驾驶员纷纷转行,农村客运现形成开不起、稳不起、无人接的局面。我局将继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对农客政策扶持,加大对农客补贴政策和扶持力度。

此复函已经廖小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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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人:刘启强,联系电话:4866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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