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9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9号建议的
复 函
赵模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交老年卡错峰使用的建议》(第29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多次与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对公交“敬老卡”在高峰时段限制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由于对老年人在高峰时段限制使用免费公交IC卡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禁止歧视、侮辱、诽谤老年人,老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并鼓励、支持和保障老年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现阶段暂时不能实现公交老年卡错峰出行。
为此,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我局相关单位和客运企业将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高峰时段错峰出行;二是我局将继续通过督促客运企业随时关注公交流量流向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加大高峰时段公交班次密度,缓解高峰时段公共交通拥挤的问题。
此复函已经廖小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1年7月21日
(联 系 人:刘启强,联系电话:4866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