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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

代维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峰场镇至蟠龙水库旅游产业路建设的建议》(第155号)收悉。经与中峰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峰场镇至蟠龙水库之间的中蟠公路全长约14km,为村道公路。目前已纳入我区县乡道升级规划,为规划中的乡道Y074

随着蟠龙水库项目逐渐推进,以蟠龙水库为核心的旅游产业不断发展,升级中蟠公路对促进中峰旅游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我区产业路项目已完成计划下达,按照我区产业路建设模式,由街镇提出申请,我局研究同意后可纳入产业路项目库,纳入项目库的项目,由街镇负责路基扩宽,我局负责路面铺设,因该项目中峰镇未申请,未纳入产业路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在开展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时,与中峰镇共同研究将中蟠公路纳入计划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将根据资金情况,升级改造设计时兼顾公路沿线蜂文化元素,融入绿色生态发展,完善旅游线路复合功能,促进中峰旅游发展。

此复函已经廖小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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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人:周德平,联系电话:1832388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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