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复函
陈辉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人民健康迁建医科学校的建议》(第236号)收悉。经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医科学校校舍多为七八十年代修建,即将到达使用年限,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再加上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运动场地等限制因素,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的发展。根据《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状况复查评估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16〕29号)和《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状况复查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状况复查评估指标体系共计28个,对各项指标均达到的学校认定为合格,其他情况(即有1项不达标)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学校应在1年内整改后复评,对整改后认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将停止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虽然学校尽最大努力进行整改,但是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医科学校仍然存在6项“不合格”,面临被停止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风险。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重庆市医科学校的发展,先后与民生集团、南州水务集团、重庆科力集团进行合作,促进医科学校的迁建,但均因种种因素影响,最后均未能实现。由于医科学校的迁建工作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用地和资金均未能落实,不具备条件纳入2021年民生工程。
鉴于医科学校面临的严峻形势,迁建重庆市医科学校已迫在眉睫。我委再次牵头向区政府作专题汇报,就办学模式、资金投入、项目选择址等进行进一步论证。目前,已与重庆一家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联系沟通,对“企业建校、政府管理”合作模式初步有合作意向。后期也将继续积极跟进,加快推进重庆市医科学校的迁建。
此复函已经陶晓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邵正奎,联系电话:8589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