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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的


王开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和救治救助力度的建议》(第227号)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您的建议站立点高、落脚点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借鉴意义。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委政法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的建议

2019年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等6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江卫健发〔201920)文件,文件明确指出各街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镇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本辖区专项排查与日常排查工作相结合,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下简称“患者”)发现力度。重点加强流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发现,针对居住地发现的外来患者、户籍地排查出且现居住外地的(疑似)患者和去向不明或失控患者,要组织力量查找,严格实行流动精神障碍患者“双排查、双稳控、双通报”制度,防止漏排漏登和托管失控,目前,此项工作持续开展中。截至20214月,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21个街镇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了联合排查,共排查评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407人,新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9人,需重点关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7人,危险性评估3-542人,及时及时送医58人,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持续按照“逐村逐户逐人”的原则,采取“集中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人员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滚动式”排查登记,做到信息周详、一人一档。同时,区委政法委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纳入每月矛排会及每周风险研判内容,并形成工作常态。

二、关于建立完善管控网络的建议

近年来,綦江区一直致力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由于机构改革,区级层面下发了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平安綦江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专项组组成方案》(〔20209号),设立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组,专项组下设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牵头统筹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落实半年联席会、每月信息交换共享等相关工作,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截至20214月,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了多部门精神卫生联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用二代抗精神病药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排查工作,解决了刘永新、张正莲等患者服务管理属地责任问题。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将牵头起草《重庆市綦江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办公室规则(试行)》文件,目前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中。

三、关于加大救治救助力度的建议

2017年起,全区对使用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效果不明显的和辖区居住3个月以上公安机关列管的居家患者和其他贫困、无监护或弱监护的居家患者免费提供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截至20215月,全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在管患者3870人开展二代药项目服务,累计发放2658人次,共计金额75.4余万元。区委政法委按照《关于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渝综办发〔20165号)(渝综办发〔20165号)《关于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綦综治办〔20166号)文件要求,对录入我区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含)以上患者的监护人,且年度内无肇事肇祸行为的进行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截至20215月对21个街镇共奖补310余人,奖补金额62余万元。区医保局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綦江民发〔2016139号)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类”门诊特殊疾病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68)文件精神,从2020121日起,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六种类型均纳入了特殊疾病病种,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按项目进行结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0%,居民医保按照门诊特殊疾病中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执行,进一步保证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20213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共同签发《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民发〔202142号)文件,主要目标是60%以上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社会适应能力和劳动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康复率和就业率逐步提升。目前,我区古南、文龙2个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已获市民政局批准,该项工作正按照计划有序实施。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探索在制定新一轮区对镇街财政体制时,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和救治救助经费纳入体制结算安排事项。

此复函已经陶晓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730

(联系人:钟健玮,联系电话:8589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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