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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复函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

复 函

罗昭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稳定村(社区)干部队伍,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的建议》(第243号)收悉。经与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薪资待遇或给予相关补贴

换届后,我们赓即研究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调整方案,建立完善“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构建起结构优化、梯次递进、动态增长的“1+3+N”待遇保障体系。

“1”即误工补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分别按全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全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的标准,核算村、社区干部月基准补贴,实现动态增长。同时,按月基准补贴的110%、90%、85%,分别核算“一肩挑”人员、党组织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和综合治理专干的月补贴。在此基础上,根据户籍或常住人口、幅员面积等元素,增加一定补贴。这方面,我区标准相较于上级要求略有提高。2017年到2022年,我区村(社区)专职干部月补贴平均涨幅达50%以上。

“3”即岗位补贴、学历津贴、职业津贴。岗位补贴方面,根据任职年限认定岗位等级,并按等级给予每月20元—200元补贴。学历津贴方面,社区干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享受1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可享受50元/月;村干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享受2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可享受100元/月,大学专科学历可享受50元/月。职业津贴方面,按每月200元、100元、50元标准,分别核算获得高级、中级、初级社工等级干部的津贴。

“N”即考核奖励、星级书记补助等。根据干部工作实绩,给予一定奖励和补助。特别是每年动态评定10名五星级书记、20名四星级书记、40名三星级书记,分别给予每月1200元、900元、600元的工作补贴,确保干得好就获得多。此外,对于因工作产生的交通、伙食费用,根据各街镇要求、按照村(居)民自治规定,可实行实报实销。

二、关于解决基层干部子女在城区购房就近入学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2〕9号)精神及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实际情况,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方式安排入学。此政策下,在城区购房的村(社区)干部家中适龄儿童均可按照“三对口”(户籍、房屋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对口)原则实现就近入学。同时,如上级文件对村(社区)干部子女入学政策有调整优化的,我们将及时按照政策精神执行,扎实做好我区村(社区)干部子女入学工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关于对村(社区)干部公开奖励、提拔任用

我区始终坚持从严管理和关心激励并重,不断完善措施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17年以来,我们制定印发了《綦江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绩定星实施办法(试行)》,每年在全区动态择优评定70名左右星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街镇也通过年终考核奖励等方式,对担当作为的村(社区)干部给予奖励。同时,每年均拿出一定名额,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公开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出路问题。2018年以来,我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公务员11名。去年镇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我们按照“五方面人员”选拔配备要求,择优遴选了1名村党组织书记进入镇领导班子。

四、关于完善村(社区)干部“五险”和意外伤害险报销比例

“五险”方面。对于社区专职干部,我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在职期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区财政补助。对于村干部,我区根据《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明确对村干部在职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补助计入其个人账户集体补助部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自行缴费标准最低额度的40%予以补助;由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个人承担缴费标准最低额度全额补助。目前,由于缺乏政策支撑,村干部无法由财政统一购买落实“五险”。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呼吁争取。

意外伤害险方面。今年,区委组织部在财政异常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充分调研,针对街镇分散购买意外险赔付率低的问题,研究确定了集中购买公司,实现在投保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赔付范围扩大、金额翻倍。普遍来看,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已从30万增至60万,意外医疗保额已从3万元增至5万元。

五、关于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情况

2007年以来,我区开始对解放以来任职满3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正常离任且健在的村(社区)干部发放离任村(社区)干部定额补助。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分别于2008年、2010年、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先后6次进行调标。现行标准为:任职年限满3年每人每年补贴900元;任职年限4—8年的,在任职年限满3年的补贴标准基础上,其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年补贴标准提高20元;任职年限满9年的,每人每年补贴1300元;任职年限10—17年的,在任职年限满9年的补贴标准基础上,其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年补贴标准提高40元;任职年限满18年的,每人每年补贴2100元;任职年限满19年及以上的,在任职年限满18年的补贴标准基础上,其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年补贴标准提高60元。

现行标准下,我区正常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补贴最低为900元、最高为3780元。

六、关于村社区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救助的问题

当前,对于存在生活困难的群众,可按程序申请享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以上政策,连同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村(社区)干部均可同等享受。同时,对于村社区干部,我区还落实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因工作伤亡救助、丧葬费补贴、困难党员一次性临时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解决村(社区)干部后顾之忧。

七、关于加强学习培训的情况

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后,我部及时与区民政局组织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前培训,由区委书记讲授“第一课”,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党史学习、基层治理、廉政教育等方面,持续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近年来,我们在集中培训中坚持“先征集需求、再设置课程”,确保结合实际、精准施教,同时,通过结业考试、小组讨论、心得分享三种途径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今后,我们将每年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训。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考核奖励、定向招录、教育培训、关心关爱等政策。同时,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村干部“五险”、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等事宜,积极向上呼吁争取,进一步加强调研,在政策与财力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待遇保障力度。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稳定村(社区)干部队伍、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并支持綦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静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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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30日

(联 系 人:许理,联系电话:486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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