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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复函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

复 函

罗德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和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建议》(第211号)收悉。经与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根据区财政财力适当提升村干部的工资待遇

换届后,我们赓即研究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调整方案,建立完善“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构建起结构优化、梯次递进、动态增长的“1+3+N”待遇保障体系。

“1”即误工补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分别按全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全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的标准,核算村、社区干部月基准补贴,实现动态增长。同时,按月基准补贴的110%、90%、85%,分别核算“一肩挑”人员、党组织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和综合治理专干的月补贴。在此基础上,根据户籍或常住人口、幅员面积等元素,增加一定补贴。这方面,我区标准相较于上级要求略有提高。2017年到2022年,我区村(社区)专职干部月补贴平均涨幅达50%以上。

“3”即岗位补贴、学历津贴、职业津贴。岗位补贴方面,根据任职年限认定岗位等级,并按等级给予每月20元—200元补贴。学历津贴方面,社区干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享受1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可享受50元/月;村干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享受2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可享受100元/月,大学专科学历可享受50元/月。职业津贴方面,按每月200元、100元、50元标准,分别核算获得高级、中级、初级社工等级干部的津贴。

“N”即考核奖励、星级书记补助等。根据干部工作实绩,给予一定奖励和补助。特别是每年动态评定10名五星级书记、20名四星级书记、40名三星级书记,分别给予每月1200元、900元、600元的工作补贴,确保干得好就获得多。此外,对于因工作产生的交通、伙食费用,根据各街镇要求、按照村(居)民自治规定,可实行实报实销。

二、关于为现任村干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

当前,我区根据《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明确对村干部在职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补助计入其个人账户集体补助部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自行缴费标准最低额度的40%予以补助;由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个人承担缴费标准最低额度全额补助。目前,由于缺乏政策支撑,村干部无法由财政统一购买落实“五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考核奖励等政策。同时,对于为村干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积极向上呼吁争取,进一步加强调研,在政策与财力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待遇保障力度。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提高村干部待遇和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并支持綦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静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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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30日

(联 系 人:许理,联系电话:486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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